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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如題,
想了很久最後還是決定在網誌談這件事,
一直以來在網誌裡我都滿避談「我的工作」,

工作歸工作,生活歸生活,
網誌是我放在生活的部分。

我把網誌當休閒娛樂,
看我那難以捉摸的更新頻率應該不難理解,
我也曾想過當個專職部落客好像很不錯,
但我是個很任性的人,

我的網誌只寫我想寫的東西,
只寫我喜歡的東西,只寫我有興趣的東西,
只在我想寫的時候寫,不想寫的時候完全不碰,

根據如此的「職業道德」,我沒有辦法把他當成工作,
所以一直以來,我都有另外的正職工作。







在今年一月的時候,我被一家公司錄取,
工作職稱是業務助理,工作內容是主管交辦事項,
辦公室事務,客戶接待,和介紹公司產品,

面試的時候看到子公司有做網路行銷,
我也提到自己對這方面頗有興趣,
聊到自己也有經營美妝類型的部落格,
有爭取成為窗口或行銷企劃的意思,

然後我錄取了,
上班上了一個月後開始接到「非工作內容」的要求,
某天下班前三個小時接到一通電話,
要我下班後去試吃一家餐廳並且在我的網誌發表心得,

我以腸胃不適的理由推掉了,

請問,如果今天這是一個試用邀約,
通知道出席的時間是否太臨時了點?
而通知的態度擺明了我"必須"出席,"必須"發文,

我幹嘛要浪費我的下班時間去吃一家我沒興趣的餐廳,
還要在網誌發一篇我不想發的文章啊?
網誌是我的私人空間,我不反對接公司的case,

但一碼歸一碼,我不會給公司這個方便,
case成交與否,應以我個人意願為主,
而非公司的case我就得照單全收,

好的,繼試吃的case不了了之後,
又有保養品試用的case,真不巧我剛好手上有個保養品試用,
時效到三月底的,而公司這檔試用也必須在三月底交稿,
我依然推掉,我說過,我不會給公司方便,
並且我不認為我堅持我的立場有錯!

很好,我知道有些人有微詞,
我不認為我接公司的case是理所當然的事,
這非我工作內容,我本來就有拒絕的權利。







然後我聽到莫名其妙的傳言,
說我不接無酬的case,我從不曾說過這樣的話,
我也誠心祝福散播不實傳言的人爛舌頭爛牙齒整個口腔都爛掉,

我不需要跟這樣子的人和公司解釋我對網誌的態度,
這本來就是我的東西,業務助理的工作內容關網誌什麼事啊?

我跟主管建議,可以以公司之名開一個部落格,
由我來做幕後經營,顯然公司要的不是這個,
而是我這個不成材的,有固定流量和收看族群的網誌呢!

我只看到有人因我的「不配合」而惱羞,
因為我的「不願意讓公司看我寫文的能力」,
所以契約時間一到,我並沒有被續約,
並且提前被請離開了公司,

請問,我跟公司證明我寫文的能力幹嘛啊?
是沒生眼睛還是不認識國字?
這麼想了解歡迎來逛逛爬文,
認識國字的話這應該不困難吧?

非要為公司的東西寫文才算證明,
我看這叫佔人便宜吧?還說得好聽哩!
天底下哪位業務助理需要跟公司證明寫部落格的能力啊?

總之,我不後悔,
這個事重來個一百次一千次也一樣,
我還是會捍衛著這個不成材的部落格,
我就是死腦筋,我就是不知變通,我就是不給你方便,
我就是不把我經營已久的東西送你當現成的!

fine,很好,
大開年的遇到爛事,又狂被小人捅,
我相信這一次把十年份的厄運都用光了,

慶幸這件事沒有絆著我太久,
未來我只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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