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飽到爆的品田牧場情人餐!!!!!!!!



這次是再訪了,
初訪我記得是剛開幕沒有太久的樣子,
高雄市區的精華地段幾乎都被王品集團佔滿,
西堤、陶板屋、藝奇、舒果、品田,

我只有在重要的節日或聚會才會想踏進王品集團的餐廳,
無論是場子本身、氣氛、餐點,
都很撐得起一個節日該有的紀念氣息,
只是,僅只於重要節日或聚會,

餐的本身新鮮期限僅只於三次,
大概來個三次所有都東西就差不多都吃過了,
所以扣打不要任用!!!! 很快就覺得無趣!!!!

本篇就寫個紀念,
因為我已經吃過兩遍了,
我認為短期內第三次不會出現!!XDDD

*很早就來拍:

今年的情人節餐選定品田牧場,
其實我跟男友本身一直都視情人節為無物,
只是今年有人膽子很大惹我生氣,
為了安撫大發脾氣的某妖安排了情人節餐,

結果他根本不知道我之前吃過了,
是不是很掉漆快點笑他!!!XDDDDDD

我本來以為他會帶我去吃壽司的啊!!!!!!


入座後桌上有一缽芝麻,
吃日式豬排的樂趣就是自行研磨芝麻,
我記得很久以前吃班鳩的窩也是這樣,

只是我每次都磨一磨好玩,
真正吃豬排時根本不用!!
(手賤到極致的一個人XDDDD)


桌邊有三種調味用品:豬排醬、七味粉和芝麻醬,
我只有用了芝麻醬沾高麗菜絲吃,
另兩種沒動到!!!


前菜都是固定的,
高麗菜絲、沙拉和水果,
沙拉有一股奇怪的酸甜味我不喜歡,
水果也沾了調味醬汁我也不愛,

僅有高麗菜絲讓我吃了一碗又一碗,
這邊的高麗菜絲和白飯都可以續!!!


我的主餐是沙朗豬肉咖哩,
我認為豬排就是要配咖哩!!!!!
單吃豬排的人生太貧瘠了!!!!!

我上次吃的餐是那種起司會流出來的,
是很好吃但太飽了!!!!
那種飽度就算過了N年想起來還是心有餘悸!!!XDDDD


我熱愛品田牧場系列的越光米飯,
粒粒分明非常好吃,

我本身是飯桶人!!!
東方人的主食就是白飯,
沒有吃白飯的人生是黑白的!!!!
人生可以多日無泡麵,
不可一日無白飯!!!!

所以我只要吃到米飯處理得好吃的店家都一定要大肆褒揚一番!!!!!

船形盤盛裝了一半白飯一半咖哩,
配料有一塊馬鈴薯和三顆圓形的紅蘿蔔,

馬鈴薯密度很高,鬆軟度不是我喜歡的,
我不吃紅蘿蔔,就算他今天長得很像小番茄!!!!


得香噴噴吱吱叫的豬排上桌,
厚度非常紮實!!!!

一口咬下非常不得了,
吃得到被拍打過的柔軟肉質,
雖然厚實,嫩度卻一點也不打折,

豬肉口感處理得十分恰當,
就是那種多一分太油膩,
少一分肉又易澀的清爽度,

麵衣脆香,一口咬下喀茲喀茲,爽度爆表!!!!!XDDD
我常常覺得日式炸豬排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豬排料理,
厚實巴拉的豬排就是要搭上脆吱吱的麵衣才對味!!!!!!!!

接著再入口之前沾上咖哩,
啊!!!!!!!! 死而無憾了!!!!!!
(愛誇張XDDD)


和風口味的蒸蛋,
我內心覺得咖哩豬排飯應該要配荷包蛋才夠日式,

這個蒸蛋有淡淡的日式鰹魚醬油味,
有一些配料,我只吃兩三口就整個端給男友了,
三片豬排半碗飯已經是我的極限!!!!


味增湯我也喝得十分吃力,
撈起切成丁的豆腐和魚嚼嚼,
豆腐是比較密實的口感,
跟平常吃的那種入口即化軟趴趴的東西不一樣,

魚肉也很紮實,
這一餐非常恐怖的就是每一道都瘋狂的紮實,
紮實的白飯、紮實的馬鈴薯、紮實的豬排、
還有紮實的豆腐和魚,誓言撐爆你的胃!!!

只有蒸蛋不在紮實世界裡,
有放你一馬!!!


我整個吃到想躺著哭!!!!
太飽!!!!!

男友吃了自己的還要幫忙吃我的,
也撐得唉唉叫!!!

但裝甜點的通常是另一個胃,
所以我還要吃冰淇淋!!!!

我最喜歡飯後一球的冰淇淋份量,
其實最好是半球啦!!! 
只是一球看起來贏在好看而已!(無聊)

我點了芝麻冰淇淋和熱水果茶,
我後來才發現我怎麼點這樣?
很希望吃冷吃熱馬上勞賽全部排掉嗎?XDDDD

芝麻冰淇淋非常香濃,
但不知為何我和男友心裡想的是原燒的冰淇淋XDDDD
水果茶我想不起來了阿阿阿阿阿!!!!!!!!
我只記得我飽到不能動了!!!!!!!XDDDDDDD


吃到後來兩人都攤到不能動,
我對品田餐點唯一的抱怨就是餐盤太擠,

整個餐送來餐盤內的每一分空間都象是計算過的一般,
連湯匙都只能側躺,
碗們一個卡一個,
卡得十分的緊,
想下手拿湯匙還要想一下手指該用什麼角度切入那般擠!!!!


還有這些個餐的份量真的太巨大了!!!!
到底是想要養牛還是養大象?

為什麼這個世界上沒有淑女餐!!!!?
叫我們小胃人該如何是好?

真心覺得這種餐兩女吃一份剛好,
一女吃一份太恐怖了!!!!!

*店家資訊:
品田牧場(高雄中山店)
高雄市前金區中山二路507號 
(07)215-7072

務必要預約才會有位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